不動產投標須知第三條規定「投標人為未成年人或法人者,投標時應書明其法定代理人之姓名。」,而投標代理人也要為成年人,需滿20歲。

•「行為能力」指是否能獨立為有效法律行為的能力。民法區分為有行為能力人、限制行為能力人及無行為能力人。 

 1. 有行為能力人:指凡能以獨立的意思,為有效法律行為者。依民法規定,年滿二十歲的成年人,及未成年人已結婚者,為有行為能力之人。

 2. 限制行為能力人:滿七歲以上的未成年人,為限制行為能力人,其行為能力並非完全欠缺,只是其為法律行為時,應得法定代理人的允許。

 3. 無行為能力人:指無判斷力之人,依民法規定,未滿七歲的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,為無法律行為能力之人。為了保護他們,民法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所為的法律行為絕對無效。他們的行為應分別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之,才能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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